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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《马秋平减刑案刑事裁定》,将马秋平有期徒刑减判4个月(刑期将于2020年
12月27日结束)。
马秋平出生于1963年7月。曾任荆州市政府深圳办公室主任(县级)、荆州市沙市区区长、区委书记、荆州
市人民政府副市长(副厅级)。2015年2月被宣布调查,2015年8月被“双开”,移送司法机关。
2016年8月,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人马秋平受贿一案举行公开审理。起诉称,2005年至2014年
,被告人马秋平利用担任荆州市委副书记、区长、区委书记、副市长等职务之便,在征地拆迁、土地上
市、规划许可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29个单位和个人220多万元人民币。
2017年2月14日,湖北省邗江中级人民法院于E96年初作出(2016)16号刑事判决。被告人马秋平被判受贿
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40万元。马秋平目前在湖北沙洋平湖监狱服刑。
根据判决:马秋平可以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;认真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监管规章,接受教育和改造;积极参
加思想、文化、职业技术教育;积极参加劳动,努力完成劳动任务。因此,他得到了监狱的四次表扬。
此外,发现犯罪分子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187.0668万元,罚款人民币40万元。根据判决,马秋平应
被判处4个月监禁(刑期将于2020年12月27日结束)。
值得一提的是,2015年12月,湖北省纪委曝光了经济责任追究和问责的6个典型问题,其中一个是“荆州
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,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,再挂牌出让”,由马秋平负责。
据湖北省纪委称:经调查,荆州市先签订土地供应投资协议后挂牌出让4宗,652亩商住或商业用地,向房
地产企业返还大量土地出让金;3.房地产企业增加土地容积率,少收或欠交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
;两起商住用地挂牌出让价格低于评估价格,三家房地产公司和50起商住或商业用地企业违法减免契税
和配套费。原荆州市副市长马秋平负责上述部分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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